下載手機汽配人

汽車4S店隨車銷售時免費贈送汽車精品是否應視同銷售增收增值稅?所得稅呢?

汽車4S店隨車銷售時免費贈送汽車精品是否應視同銷售增收增值稅?所得稅呢?如征收以什么為計稅依據(jù)?另為關系單位修車沒有收取費用是否應當視同銷售征收增值稅?所得稅呢?如征收以什么為計稅依據(jù)?
提問者:網(wǎng)友 2017-04-11
最佳回答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》第四條"單位或個體經(jīng)營者的下列行為,視同銷售貨物",其中第八款規(guī)定"將自產(chǎn)、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".所以,隨車銷售免費贈送的汽車精品應視同銷售。第十六條“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,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: (一)按納稅人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; (二)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; (三)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。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: 組成計稅價格=成本×(1+成本利潤率) 屬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,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。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:銷售自產(chǎn)貨物的為實際生產(chǎn)成本,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。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?!背杀纠麧櫬室话闱闆r按照10%計算?!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(yè)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五條“企業(yè)發(fā)生非貨幣性資產(chǎn)交換,以及將貨物、財產(chǎn)、勞務用于捐贈、償債、贊助、集資、廣告、樣品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,應當視同銷售貨物、轉(zhuǎn)讓財產(chǎn)或者提供勞務,但國務院財政、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”計算依據(jù)同增值稅。
回答者:網(wǎng)友
產(chǎn)品精選
搜索問答
還沒有汽配人賬號?立即注冊

我要提問

汽配限時折扣

本頁是網(wǎng)友提供的關于“汽車4S店隨車銷售時免費贈送汽車精品是否應視同銷售增收增值稅?所得稅呢?”的解答,僅供您參考,汽配人網(wǎng)不保證該解答的準確性。